道德经第三十七章 道常无为
来源:油菜花
2020-10-16 20:43:32|已浏览:61593次
【原文】
道常无为而无不为。侯王若能守之,万物将自化。化而欲作,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①。镇之以无名之朴,夫将不欲。不欲以静,天下将自正。
【注释】
①朴:“道”的另一个称呼。指道的一个方面。
【译文】
“道”永远是顺其自然的,却又好像没有什么事情不是它所作为的。侯王若能遵循道的原则,无为而治,天下万物就会按自身规律正常发展。当它的自生自长产生贪欲时,我就用道的真朴去整治它。用道的真朴来征服它,就不会再起食欲之心了。没有贪欲自然会清静无为,天下万物将自然而然走向稳定、安宁。
【解析】
这一章是老子《道经》的最后一章,《道经》共三十七章,主要讲述了大道的概念、形状、意义、价值和规律。本章与第三十五章的的内容基本相同,中心议题是“无为而无不为”,即老子的朴治主义思想,也是老子思想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的命题。老子认为最完美的治世之法是“无为”,即顺着道的法则自然而为。能顺道而行,就会自然走上正轨。
在本章中,老子再次强调,治国的根本在于无为,治民的根本在于使民无欲。当老百姓违反天道、犯上作乱时,统治者尽量不要施加刑罚,更不要利用武力进行征讨,而应以淳朴和无欲去教化和感化他们。老子认为,治国者只有遵循大道,无为而治,百姓才会无拘无束,自由自在。在第二十五章中,老子曾提到过“道法自然”,意思是说自然是无为的,所以道也是无为的。什么是无为?就是静、朴、无欲。治国者如果能够遵循道的法则去处理政事,就不会危害百姓,而百姓也不会滋生贪欲,这样他们就会过上自然、平静的生活了。
无为的思想在老子《道德经》中多次被阐述、解释。本章第一句说“道常无为而无不为”。如何理解老子的道呢?道与宗教里的神不同。宗教里的神是具有人格的,它有意志,也有欲望;而道则不具有人格,但是它却创造了万物,主宰了万物,并顺应自然万物的繁衍、发展、淘汰、新生,所以无为的确切含义应是不妄为、不强为。第二句老子引入人类社会,谈道的法则在人类社会中的运用。由于自然界的“道常无为而无不为”,所以老子要求侯王能守道而行,即在朝政方面,也要按照“无为而无不为”的法则来治理国家,从而导引出“化而欲作,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”的结论。这里所说的“镇”,是征服的意思,而不是用武力手段来镇压。
怎样在人类社会中运用道的法则呢?老子说,治国者只要恪守道的原则,遵循“无为而无不为”的法则,就会达到“天下将自定”的理想社会。大道无为,始终按照自己的轨道运行,可使整个宇宙和谐有序;治国者无为,始终遵循自然法则和社会法则,可使国家大治,百姓安定;自我无为,始终遵守自然之道和人生法则,可使自己健康长寿。在这里,宇宙、社会、人生是“实”、“有”,自然法则、社会法则、人生法则是“虚”、“无’’,实与虚、有与无是对立统一的关系。因此,欲治实、有,必先守虚、无。自然法则是永恒不变的,所以无为的目的在于寻求“朴”,也就是合乎自然法则的社会法则和人生法则,治国以法,治身以朴,这样才能够实现“无为而无不为”的境界。
王弼《道德经注》
道常无为,顺自然也。而无不为,万物无不由为以治以成之也。化而欲作,作欲成也。吾将镇之无名之朴,不为主也。
无所作为就是顺从自然规律。没有做不到的,万物都由道的作用而形成。变化而要有所作为,有所作为还要有所成就。我将用无名的原木来镇住它,而不以自己的力量,所以说不为主。
苏辙《老子解》
无所不为,而无为之之意耳。圣人以无为化物,化之始于无为而为,而渐至于作。譬如婴儿之长,人伪日起,故三代之衰,人情之变日以益甚。方其欲作,而上之人与天下皆靡,故其变至有不可胜言者。
苟其方作而不为之动,终以无名之朴镇之,庶几可得而止也。圣人中无抱朴之念,外无抱朴之迹,故朴全而用大。苟欲朴之心尚存于胸中,则失之远矣。
无所不为就是没有作为的动机。圣人以无所作为来使万物变化发展,变化开始于没有作为,逐渐有了想法、动机,而后有了行动。就像婴儿的成长,人的虚伪与日俱增,所以尧舜禹三代之后美好品德的衰微、人情的变化就越来越严重了。当要有所作为的时候,领袖阶层和百姓都受到不良影响,所以这种变化有不可言说的一面。
如果这种趋势刚开始而不被它影响,然后以原木简单、朴素的品质来镇住它,就差不多能够终止这种势头了。圣人心中没有抱持朴素、简单的意念,在外也没有抱持朴素、简单的行动,所以对圣人而言,原木般的朴素、简单的性质才能完全具备并发挥重大的作用。如果抱持朴素、简单的心思还在,那还差的很远呢。